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
中共中央、国务院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1月23日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为期三年。
2、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3、扫黑除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4、扫黑除恶的各阶段目标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营造浓厚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5、扫黑除恶的工作措施是什么?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6、扫黑除恶如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 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7、扫黑除恶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从事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活动的团伙组织、家族黑恶势力。
●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或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即“保护伞”。
●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用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在征地、税收、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房屋拆迁、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从事“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对矿产、土地资源进行私挖滥采、非法开垦的违法行为,在养殖业中划地为界等行为滋生的“矿霸”、“地霸”等流氓黑恶势力。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团伙。
8、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的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9、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什么?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①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②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③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④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0、“恶势力”是什么?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
11、黑恶势力“保护伞”是什么?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意思?
在村“两委”换届中,组织部门协调组织政法单位、纪委监委、国土、住建、卫计、民宗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查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把关,把黑恶势力挡在门外。
13、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是什么?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
14、福州市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最高可奖励多少元?
十五万元。
15、扫黑除恶的举报方式是什么?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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