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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连江县“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幼儿园体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04/08 16:34:57 来源:


各相关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研究与践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根据福州市教育研究院(榕研院研【201940号)文件精神,总结推广我县幼儿园体育教育的典型经验,切实提升幼儿园体育质量,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良好体能基础,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连江县“‘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幼儿园体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1.体现科学体育理念。案例应落实《指南》中对幼儿园体育的基本要求,科学发展基本运动技能,调动幼儿爱动爱玩的天性,激发幼儿主动参与,推动幼儿爱上运动,养成运动习惯;尽量体现游戏化、生活化等特点。

2.形式多元,适度创新。活动设计不限年龄班,不限组织形式,可包括集体体育游戏、运动性活动区、日常在园生活中的身体活动等;鼓励适度创新,但以方便易用为上,勿要占用教师大量时间制作材料。

3.确保真实,强化时效。案例应是真实发生的、幼儿确切受益的课程案例,需体现教师在设计、组织和引导中对幼儿的运动兴趣、运动需要的有益支持。

二、参评内容

参与作品要求形成一份案例文本,以及一份介绍案例的视频。文本内容按照申报表对标填写(见附件2),视频内容不限形式可适当创新,应能够反映活动内容、幼儿运动核心过程和主要亮点。文字不超过2000字,视频简介不超过5分钟。

三、选送要求

1、城关园及乡镇园各选送2篇。

2、所有材料524日前送达。案例文本、视频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180227@qq.com ;纸质汇总表需加盖公章后连同纸质案例一式二份送连江县进修学校幼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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