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技术中心 王奕标
师生关系是学校教育系统内部的主要动因之一。因为教育结构的运行归根结底是在教师和学生之间进行的。惟其如此,师生关系成为教育理论上的一个老话题。在现代教育发展历史上,“强调‘教’就轻视‘学’,强调‘学’就轻视‘教’,从一个片面走向另一个片面,来回摇摆,反复循环”的现象非常严重。为了有效解决问题,著名教育理论家、北京师范大学王策三教授于1983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上发表了《论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一文,至今36年过去了,问题仍然争论不休。学界对什么是教师的主导作用?什么是学生的主体地位?理解不一。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哪个更重要?为什么?多有争论。本文对学界的争论进行梳理,并针对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主导地位,提出构建“学生为主导和教师为指导”的“新双主”教学模式。
一、从“以教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
(一)“以教师为中心”的起源和内涵特征。早在17世纪,捷克的夸美纽斯就发表了《大教学论》,文中提出班级授课制度,创造了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结构。几百年来,教师中心教学理论得到了不断发展完善。19世纪,德国的赫尔巴特在心理学基础上构建了教育学学科制度,确立了“课堂、教师、教材”的传统教育学“三中心”的教育理念,提出了“五段教学理论”预备、提示、联系、统合、应用。20世纪,前苏联的凯洛夫在赫尔巴特的“五段论”的基础上进行改进,提出新的“五段理论”,即激发学习动机、复习旧课、讲授新课、运用巩固、检查效果。此后,还有巴班斯基的“最优化”理论,美国布鲁纳的“学科结构论”,以及布鲁姆的“掌握学习”理论,等等。这些理论都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发展和创新,但“以教师为中心”(教师主导和控制教学)的宗旨未变。事实上,在19世纪末以前,西方的教育均以教师中心为主,强调传授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结构特点是: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是主动的施教者,并且监控整个教学活动的进程;学生是知识传授的对象,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教学媒体是辅助教师教的演示工具;教材是学生的唯一学习内容,是学生知识的主要来源。其重视知识的确定性和普遍性,注重分析和抽象,这在学习的初级阶段是必要并且有其合理性的,但它没能使学生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学生获得的往往只是零散的教条式的书本知识。
(二)“以教师为中心”的优势与短板。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的长期存在,必然有其自身优点:(1)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有利于教师组织、监控整个教学活动进程;(2)有利于传授系统的科学知识,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3)教学方式简单、高效。因此,提倡使用教师中心法的人们相信,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是基本技能教学的最好策略。其不利之处也是比较明显的:(1)教师主宰了整个学习过程,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失去了学习的主动性。(2)不利于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创造型和应用型人才的成长。因为按这种教学模式培养出的绝大部分是知识型和思辨型人才,而非创造型和应用型人才,这种人才往往与社会和市场的现实需要脱节。
(三)“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的产生和内涵特征。20世纪60年代,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在校人数的急剧膨胀,世界各国小、中、高学校面临教育公平、教育经费不足、女权主义运动、反对种族歧视运动等问题,“学生至上”的观念形成,使得基础教育阶段开始呼应“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强烈要求建立更具活力的中小学教育体系,营造活跃的高效学习氛围。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是人本主义教育思想的延伸,其理论基础是人本主义和“建构主义”。它是西方教育的核心理念。其代表人物是教育家John Dewey,瑞士教育家Jean Piaget。在美国,每一个课堂都是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
“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结构的特点是:(1)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知识意义和内涵的主动建构者。(2)强调教学中“学”的第一性,“教”的第二性。(3)学生是教学中的主体(实质上强调学生是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教育活动的主导者,拥有教育活动的话语权,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负责,教师失去了主导地位)。(3)关注学生的兴趣和个人特点, 重视学生个体差异对学习活动和效果的影响。(4)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和需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5)这些孩子也更容易成为终生学习者。
(四)“学生为中心”的优势和短板。“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结构由于强调学生是学习过程的主体,是知识的主动建构者,因此有利于学生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有利于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在教育活动中,关注学生的兴趣和个人特点,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和需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参与到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鼓励学生为自己的学习负责。但是,这种教学模式由于过分强调学生的“学”,往往忽视教师应有作用的发挥。完全反对“以教师为中心”的观点认为,学生最终是教育的主体,对自身的发展负有责任,可以自己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学生自己最了解自己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有权利要求学习的标准,对自己的学习行为负责。在教育公平和主体性价值张扬的时代,学生可以反对权威,反对一成不变的知识传授。在“以学生为中心”反对者看来,学习者在面对浩如烟海的信息中,如何获取适合自己的学习内容,对构成预设的培养目标是举足轻重的,学习者在学习初期是不具备相应的能力的,而是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培养这种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另外,“以学生为中心”将导致学生控制力的削弱、纪律的涣散、活动的无目标性、漫无目的的分组讨论,形成不正确的概念体系并会影响今后复杂理论的学习。还有,不分年龄阶段和学科专业特点都“以学生为中心”,对学业成绩的担忧也是反对者的一个缘由。两者,它造成教师对变革的恐惧和不自信。
二、从“以学生为中心”到“以教师为主导和以学生为主体”
在“以学生为中心”反对者的强烈批评下,为补齐“以学生为中心”的短板,“以教师为主导和以学生为主体”的应运而生。它是中国教育学者的智慧成果。中国教育学者渐渐认识到,学生中心教学结构并不是万灵药。有研究表明,它用于某些学科的教学效果好于其他学科。对于很多定义不清楚的学科,如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使用学习者中心教学结构的效果很好。但是,对于知识高度结构化的领域,如数学和自然科学,使用教师中心的教学结构效果会更好。另外,“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结构在教学初始阶段效果较差,因为这时学生还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决定自己应该学什么及怎样学习。再者,学生中心教学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应用之间还存在差异,教育者在课堂上应用时会面对比他们想象的大得多的挑战。既然“以学生为中心”存在严重短板,“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又回不去。因此需要在“以教师为中心”“以学生为中心”之外,找寻新的教育理论和方法——“以教师为中心和以学生为主体”(以下简称“双主教学模式”)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
三、“双主教学模式”在本质上是“以教师为中心”
“双主教学模式”核心人物是北京师范大学的王策三教授。他在《论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一文中对“双主教学模式”进行详细的论述。
(1)“双主教学模式”既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2)学生的“学”是目的,教师的“教”是手段,“教”为“学”服务。
(3)教师的主导作用是第一性的,学生的主体作用是第二性的。教师的主导作用是主要矛盾。学生的主体作用需要在教师主导的框架下发挥。
(4)这里的“学生主体”是“价值主体”,不是“责任主体”。主体包括两层涵义,一是在活动中起决定性作用、担负主要责任的部分,简称“责任主体”。二是在活动中最能体现价值和目的的重要部分,简称“价值主体”。“学生主体”是后者,不是前者。
(5)这是的“教师主导”,是指具有教师对教育活动的设计、实施和评价进行组织和控制的权力,担负教育活动主要责任。而不能理解为“主要的指导者”(指导者只有教师,不应分主要指导者和次要指导者)。
(6)“双主教学模式”只适合于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目的、任务和环境决定了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导地位和话语权。王策三教授认为:“在教学中,教师起主导作用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必要性。教学的方向、内容、方法、进程、结果和质量等,都主要由教师决定和负责;相反,学生决定不了,也负不了这种责任。特别是中、小学生,正在发展成长时期,知识和经验都不丰富,智力和体力还不成熟,他们不可能掌握教学方向、内容、方法等。教师当然代表不了学生外在环境和教育的全部,但却像一个聚光镜一般,把外部环境和教育对学生提出的要求和提供的条件,集中起来发挥影响,而学生这方面,他们的学习动机、学习行动、学习方式方法,以及学习结果所获得的知识、思想和能力等等,都不可能是主观自生、自发、先验的东西,必须而且在正常情况下可以接受、吸收来自外部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主要来自教师的影响。”
在这个前提条件下,考虑要不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在考虑学生学的需要、兴趣等。因为“学”是“教”的落脚点和目的。但教师的系统讲授,学生没有选择的权力,不能决定听还是不听。
“学生主宰的教育活动”只存在学校之外的成人学习、终身学习、非正规学习中。成人学习者学习的方向、内容、方法、进程、结果和质量等,都主要由学习者自己规划、决定和负责。学习者可以花钱或不花钱去听讲座,或观看在线课程进行学习,学习者有选择的权力,主动权都在学习者手上。
(7)相比“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双主教学模式”在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本质上它是属于“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学生学习什么,什么时间学,什么时间学完,学得好不好,都由教师决定的。
因此,“双主教学模式”在本质上是“以教师为中心”,虽然它比“以教师为中心”在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上有所进步。
理想的师生关系是尽最大限度发挥教师和学生作用和积极性的关系形式。如前所述,已经明确了学校教育是由教师主宰的教育。在学校教育的框架底下,所谓理想的师生关系,也只能是让教师自觉地让渡一些选择权力给学生。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5分钟、10分钟、20分钟甚至整节课)进行实践和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教师角色发生变化,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指导者。知识建构的事情主要交给学生负责。如翻转课堂。这种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的主动探索发现,有利于学习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创造型人才培养。尽管如此,这一权力最终是教师的。
如今,关于教育的理论越来越丰富,学生的主体性作用也越发得到强调。但忽视“学”的问题依然严重。主要原因是担心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而导致“教师的主导作用”被放弃。如上述分析,学校教育中“学生的主体作用”是有边界的,不可能超越“教师的主导作用”。
从“以教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再从“以学生为中心”到“双主教学模式”,虽然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挥,但本质上教师占据了教育活动的主导地位和主导权,是“属于”教师的教育活动。如前文所言,教师主宰了整个学习过程,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失去了学习的主动性。不利于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创造型和应用型人才的成长。
四、未来教育:学生主导的学习
(一)构建“学生为主导和教师为指导”的“新双主”教学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教育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教育也要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是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要求,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是促进新时代人民终身发展的要求。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突破当下学校教育的桎梏,构建“学生为主导和教师为指导”的“新双主”教学模式和新的“教育质量观”和“教育价值观”,实现由“追求大规模、高效率教学”的教育理念向“追求高质量发展、个性化发展”的教育理念转变,由“追求分数”向“追求素质”转变。让学生实现面向未来的“教育价值”和“教育意义”。
“教师主导”变成“学生主导”。学生自我规划、自我发展,学生对自己的学习和发展负责。这样一来,可能会走一些“弯路”。但在曲折中前进,本来就是人类发展的常态。走过的“弯路”也是财富。在“走弯路”的过程中学习“少走弯路”,积累选择的经验和能力,是人生的“必修课”。“走弯路”不可避免。“选择的经历”“选择的经验”无法由教师替代。“自我意识的我”与“真实的我”之间的距离,永远存在的。但它比“教师眼中的我”与“真实的我”的距离要小得多。因此,“认识自我、发掘潜能”负责主要在于学生自己。学校教育的目标是“帮助学生考上好大学”,学生的目标是“走自己想走的路”。如果教师规定了“学什么”,学生就不可能“想学习什么就学习什么”。
“教师主导”变成“教师指导”。教师的指导,仍然在学生的学习中起引导作用,但这种引导作用不是强制性的,而是选择性的,学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借鉴吸收的。
(二)培养独立的学习者
独立学习者,又称为自由学习者,他们是游离于学校教育之外的学习者。
绝大部分的独立学习者,在法定的入学年龄,进入学校接受系统的知识学习,同时接受独立学习能力的训练,经过学校的专业评估,一旦被认为达到独立学习能力标准,便可申请脱离学校的学习监管,成为自由学习者,自主规划、实施和评价学习。他们可以利用公共图书馆、开放学校、博物馆等各种公共学习场所进行学习和交流,他们可以自由阅读、观看网络课程、到学校听讲座、参加论坛,也可以向学业专家咨询,接受教师的学业指导。
他们根据需要和意愿,可以申请回到学校接受系统的学习训练,或大学进行专业训练和职业训练。大学毕业后,成为依托于工作场所的独立学习者。
参考文献
1.王策三. 论教师的主导作用和的主体地位[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 1983(6).